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依照专家评议结果,经研究,决定批准华南理工大学与意大利都灵理工大学合作举办建筑学专业(城市设计方向)硕士教育项目等36个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详见附件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另发。

教育部关于批准2018年下半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通知

  教外函〔2019〕22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依照专家评议结果,经研究,决定批准华南理工大学与意大利都灵理工大学合作举办建筑学专业(城市设计方向)硕士教育项目等36个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详见附件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另发。

  请你厅(委)加强管理,指导中外合作办学者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依法依规办学,切实引进外方优质教育资源,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取得实效。

  附件:1.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另发)

  教育部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