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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隐形变异培训!广东省教育厅果断亮剑执法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对深圳市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罚款166980元的行政处罚。该案例是广东省内首次由省教育厅直接对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2022年10月以来,广东省教育厅在巡查中发现深圳市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上学科类培训。省教育厅对该公司进行约谈提醒后...

河南:明年6月,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全面清除

近日,河南省教育厅等十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河南省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到2023年6月,各地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预防机制、发现机制和查处机制基本建立,部门和地区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得以完善,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态势得到较好控制。到2024年6月,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的长效机制得到健全,治理工作态势持续向好,隐形变异培训得以全面清除,有力确保“双减”工作取得 ...

湖南通报8起校外培训执法典型案例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立案查处了一批校外培训违法案件。近日,湖南省教育厅遴选了第一批典型案例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不断提升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隐形变异等违规培训行为。案例一:长沙市开福区长沙精简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擅自举办民办学校处罚案违法行为:未取得 ...

江西:破解监管执法难题 铁腕治理违规违法校外培训

“双减”工作开展以来,江西省校外培训治理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随着治理的不断深入,不少学科培训或冠上“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或穿上非学科类培训的“马甲”隐形变异招生,逃避监管,影响“双减”成效。近日,江西省教育厅等15个职能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校外教育培训跨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工作指南(试行)》,划分了9类监管事项...

江西三部门联合发文,严查校外培训机构侵害学生利益行为

近日,江西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不得通过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炒作考试通过率等方式,欺骗、诱导学生参加培训,包括违规组织面向在校大学生的“专升本”考试培训等。公告明确,不得假借托管、教育咨询、文化传播、家教、自习辅导等名义,未经许可,违规违法开展面向中小学生(包括3至6周岁儿童)的学科类校外培训。...

合肥开展校外培训“监管护苗”暑期专项行动,培训机构恶意涨价将严查重处

为进一步深入治理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规范合肥市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监管,防止“卷款跑路”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合肥市教育局将联合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等监管部门在全市开展2023年夏季校外培训“监管护苗”治理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将继续利用“12345”政务热线收集各类违规校外培训举报线索,整合科技、文旅、体育、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行政执法力量...

银川市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治理“十个严禁”和举报电话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深入开展校外培训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治理工作,不断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近日,银川市教育局联合市文旅局、科技局、体育局发布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治理“十个严禁”,公布市县区相关部门举报电话,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银川市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治理“十个严禁”1 严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设立核准书)及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开展面向中 ...

郑州市六部门联合声明!事关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4月3日,郑州市科技局、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郑州市体育局、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州市民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声明,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重新审核登记和准入工作做出提醒。目前,郑州市面向中小学生的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和准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黑龙江哈尔滨:严厉打击校外培训违规行为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召开了行政审批主管部门会议,部署全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工作。哈尔滨市“双减”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组织哈尔滨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并抽调部分区教育局执法力量,组成2个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检查组,对全市30余家不同类别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

非学科类培训怎么做?教育部:学习推广南通等地经验做法

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学习推广江苏省南通市、湖南省等地经验做法,进一步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工作。通知指出,《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以来,各地迅速行动,抓紧明确各类非学科类机构主管部门,出台机构设置标准,积极引导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对标整改。为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实现合规机构“证照齐 ...

宁夏九部门发布公告,治理违规违法校外培训行为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深入开展校外培训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治理,巩固深化全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民政厅、住房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厅、体育局、宁夏消防救援总队九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联合发布公告,列举违规违法培训行为,公布各地举报电话,积极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宁夏十二部门联合启动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专项治理

为全面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深入推进校外培训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治理,切实维护广大中小学生和家长的权益,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民政厅、财政厅、公安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厅、体育局、宁夏消防救援总队、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银保监局等十二部门联合下发通知...

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体育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总结前一阶段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实践探索,主要从财务管理体制、资金筹集、资金营运、资产和负债管理...

江西动真碰硬 铁腕治理违规违法校外培训

“双减”工作开展以来,江西省校外培训治理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由3082家压减至目前的12家,压减率99 61%。学科类培训机构得到大幅压减,但“一对一”“素质拓展”“家政服务”等隐形变异形式的违规违法学科类培训仍然存在。...

江西省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底线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管理,夯实安全基础,筑牢安全底线,有效防范校外培训领域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全省安全稳定大局,特制定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底线要求。...

教育部:连续3年把“双减”督导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

近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继续把“双减”督导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的通知》,系统部署战线做好2023年度“双减”督导工作。《通知》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动督导工作机制,督促各地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推动形成良好教育生态 ...

教育部 中国消费者协会提示:校外培训有风险,报班需谨慎

2022年,一些学生家长在校外培训机构捆绑销售、充值赠送等促销手段的诱导下,超时段、超限额支付培训费用,带来“卷钱跑路”“退费难”风险,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教育培训服务投诉近7万件,高居服务类第三位;对此,教育部、中国消费者协会督促指导各地积极化解,切实维护家长合法权益。为切实减少新学期消费侵权事件,特提醒广大家长和学生,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理性选择培训机构,理性支付培训费用。...

陕西出台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陕西省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有效防范校外培训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维护学生、家长和校外培训机构的合法权益,日前,陕西省教育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陕西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暂行办法》,明确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应全额纳入监管范围;不得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超过3个月的费用,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校外培训机构应当自主选择所在县(市、区)内符合 ...

天津市教育两委: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谨慎选择培训机构

春季新学期开始之际,天津市教育两委就校外培训相关问题提示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谨慎选择培训机构、不要轻信违规宣传、通过平台报名交费。如果发现违规培训活动,请向属地教育部门举报。...

甘肃省2022年度取缔、注销995家中小学生培训机构

近日,甘肃省教育厅公布2022年以来全省已取缔非法培训机构和已注销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其中,192所非法培训机构被取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注销803家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双减”决策部署,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严肃查处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等不具备合法资质的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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