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全面提升信息技术支撑和引领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能力,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现就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

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教职成〔20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全面提升信息技术支撑和引领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能力,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现就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机遇与基本要求

  1.“十二五”以来,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取得了较大的进展。职业教育信息化的战略部署初步形成,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不断健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和应用持续深入,教育资源和教育管理平台建设扎实推进,教师信息化意识与能力显著增强。但从总体来看,与国家实施“ 、移动学习等信息化教学模式,最大限度地调动学习者的主观能动性,促进教与学、教与教、学与学的全面互动,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

  7.加快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鼓励职业院校建成集行政、教学、科研、学生和后勤管理于一体的信息服务平台,支持学校实施校企合作信息发布、项目管理、顶岗实习管理、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就业信息分析等。推进平安校园、节能校园平台建设,实现对校园安全、能源管理过程跟踪、精准监控和数据分析。推动职业院校加强管理信息化应用,做好信息采集、统计和更新工作,提高管理效能。统筹完善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建立统一集中的基础数据库,提高全国职业教育数据共享水平。充分发挥管理信息系统在学籍管理、人员管理、资产及设备管理、日常教学、实习跟踪、流程监控等重点工作中的作用,提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服务与决策水平,推动职业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

  8.提升师生和管理者信息素养。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纳入教师评聘考核内容。开展以深度融合信息技术为特点的培训,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信息化教学理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进一步完善信息化教学大赛制度,国家与地方每年举办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提高参与率,积极转化大赛成果并广泛共享。推动职业院校增加信息技术在基础类课程教学中的应用,加强学生使用信息技术的综合应用训练,提高各专业学生信息化职业能力、数字化学习能力和综合信息素养。开展管理人员教育信息化领导力培训,增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专业机构和职业院校管理者的信息化意识,提升其规划能力、执行能力和评价能力。在职业院校推广建立校领导担任首席信息官(CIO)的制度,全面负责本校信息化工作;建立信息化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分工协作机制,统筹规划、归口管理。各地要将职业教育管理部门和职业院校的信息化建设效果、信息化发展水平纳入管理者绩效考核。

  9.增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控能力。各地各职业院校要按照《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建立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网络安全工作体系,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结合职业教育实际,制定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全面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制定方案,建立多层次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防护体系,按需配置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设备和软件,构建可信、可控、可查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防护环境。完善各地各职业院校信息公开与发布的流程、职责及相关制度,向社会各界展示成果、提供服务,努力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各地要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权限,落实应急处置技术支撑队伍,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三、着力完善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各项保障措施

  10.明确发展责任。各地要把发展职业教育信息化纳入职业教育和教育信息化的总体规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区域统筹,组织、推动、落实、监管职业教育信息化各项工作。职业院校要深化信息技术在人才培养、技术技能传承和促进创新创业中的应用,加强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和使用。鼓励各类信息技术企业、专业机构、行业组织等积极有序平等参与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支持社会组织开展战略研究,提供政策建议、决策支持和咨询评估。将教育信息化作为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纳入办学评估指标体系并开展督导。引入第三方评测,建立科学的绩效指标体系,形成制度化的评估机制。

  11.健全工作机制。职业院校要健全信息化工作组织机构,建立信息化运维管理、安全保障、人员培训、经费保障等机制。将信息化教学研究列入职业院校科研课题,将信息化应用能力要求作为教师评聘考核的重要依据。职业院校要重视信息化专门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和完善信息化人才考评和激励机制,增强专业化技术支撑队伍服务能力。持续开展教育信息化专业人员能力培训,培养一批具有较强能力的信息化人才,形成结构合理的专业队伍。

  12.调动多方参与。通过生均拨款、专项经费、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财政对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相关信息化产品与服务的准入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调动参与各方的积极性。

  13.完善服务保障。鼓励各地各职业院校开展职业教育信息化的政策研究、应用研究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研究,设立信息技术教育管理和教学改革专项课题,形成一批有利于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研究成果。指导职业院校把信息化发展情况纳入年度质量报告。充分发挥信息化相关专业机构与社会组织的作用,建立信息技术交流及信息化应用推广平台,加强与行业、企业合作,定期举办职业教育信息化创新发展交流、研讨、培训以及典型应用的推广活动。

  教育部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