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职业院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按照教育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制订了《烟台市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参考指标》,现予发布,请参照执行。
关于印发《烟台市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参考指标》的通知
烟教办发〔2018〕38号
各县市区教体局,各职业院校:
为加强我市职业院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按照教育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7〕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教职字〔2018〕12号)的相关要求,制订了《烟台市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参考指标》,现予发布,请参照执行。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
加快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是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各县市区、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发展职业教育信息化纳入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各县市区要加强区域统筹,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信息化工作组织机构,明确职能职责,加强服务指导,协调解决信息化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各职业院校要设立专门的信息化工作机构,建立健全信息化运维管理、安全保障、人员培训、政策和经费保障等机制。各县市区、各职业院校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稳步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工作,争取在2-3年内达到《烟台市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参考指标》相关要求。
二、加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各职业院校要加快构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新型教育、学习和研究的教育环境,合作共建共享数字校园。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联合学校和企业共同开发虚拟仿真实训系统和数字化技能实训室,加强现场实习困难或危险性较高专业的实践教学。适应“互联网+”信息化环境及职业院校学生学习特点,以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为重点,建设一批微课、MOOC、SPOC等多种形式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鼓励教师利用信息技术提升教学水平、创新教学模式,推广以学习者为中心的“自主、泛在、个性化”的学习方式变革,利用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多种方式用好优质数字资源,提高“互联网+”背景下学生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自主学习、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政策引导和培训,提高职业院校教师信息化素养
各职业院校要把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教师业务能力的基本要求,将信息化教学能力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完善教师激励制度,鼓励教师创新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实践,推动优秀实践案例校际间共享。鼓励职业院校通过校本培训、网络研修、国培省培市培等方式培训教师,积极组织和参加省、市、院校三级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切实提高教师信息技术素养。
烟台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