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充分利用“互联网+教育”手段,整合国家、省、市、县和学校网络教育教学资源,搭建并完善在线教育教学平台,通过互联网、电视、移动终端等方式开展网上教学、自主学习和在线辅导答疑等工作。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全省中小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网络教学的指导意见
晋教办〔2020〕12号
各市教育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推迟春季开学时间。为保障“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因疫情防控延迟开学期间中小学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晋教办〔2020〕8号)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全省中小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网络教学和自主学习等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充分利用“ ”空间,组织教师进行在线答疑辅导活动,并帮助家长提供学生网络课程学习的指导材料,提高学习质量。不具备基础条件的地方或学校,可以利用微信、QQ或电话等形式开展家校沟通、推送学习资源、组织辅导答疑。
对软硬件条件不成熟的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统筹区域内优质师资统一组织网络教学。对不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农村学校,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可积极协调当地数字电视运营商开设数字电视教学专栏,通过点播方式组织远程学习。
高三学生开展网络教学应不晚于2月4日,其他年级学生开展网络教学不晚于春季原定开学时间,并做好至少一个月的课程安排和服务计划。鼓励幼儿园通过网络平台、微信、QQ等方式,指导家长科学开展亲子活动、室内游戏活动,提供科学育儿知识辅导。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网上教学活动,既是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迫切需求,也是集中检验和提高各地各学校信息化教学应用水平的重要关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延迟开学期间中小学网络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正确处理疫情防控与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关系,有效实施网络教学。要加强对网络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逐级压实责任,有力、有序、有效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二)加强技术保障
各级电教部门要充分发挥技术指导作用,积极帮助学校解决网络教学中的各项技术问题,推进网络教学工作顺利实施。利用云平台开展教学的地区和学校,要督促服务企业提供全程技术保障,实时监控平台运行情况,及时解答和解决各类技术问题,确保平台安全稳定运行。省电教馆将陆续推荐部分行业认可度高、社会反应良好的平台和资源服务企业,为全省提供免费支持服务。没有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地方,可以利用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通网络空间,组织在线教学。
(三)加强培训指导
各地各校要通过网络形式开展远程培训,让师生掌握网络教学的技术要求和基本规律。各市教研部门要以市为单位成立“网络教研专家组”,实时掌握学校各班级的网络教学情况,及时了解学生同步学习状况及家长意见反馈,制定调控策略及优化方案,提高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组织能力和教研实效。各级电教部门要充分发挥技术指导作用,积极帮助学校解决网络教学中的各项技术问题,推进网络教学工作顺利实施。
(四)加强督导检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延迟开学期间中小学网络教学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网上教学工作全面有效实施,确保教师网上授课活动科学、规范。对敷衍塞责、一放了之、有偿服务、借机收费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各市在网络教学过程中需要技术服务和教育教学支持的,请及时联系省电教馆和省教科院。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于2月10日前将网络教育教学工作方案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备案,电子版分别报省电教馆和省教科院,同时报送联系人信息(单位、姓名、手机号、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方式:
基础教育处 赵国庆 13513628976 邮箱:jjc@sxedc.com
省电教馆 苏 峰 13834566911 邮箱:sf97no3@163.com
省教科院
肖增英(高中中心主任) 手机:13613471500 邮箱:18834285771@163.com
李 萍(义教中心主任) 手机:13503502631 邮箱:sxyylp@163.com
张世财(办公室主任) 手机:15536516521 邮箱:1498007633@qq.com
山西省教育厅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