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推进我市互联网+教育新模式,在认真总结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育经验,广泛调研学校和互联网教育企业基础上,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印发

《关于推进“ 技术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人生规划能力。利用大数据分析学生学习发展动态,精准指导家校共育,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素质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

  (五)构建教育教学研究平台

  实施“教师信息化素养2.0行动计划”,针对教师互联网环境下备课、授课、评价、互动等能力素养短板,构建教育教学研究平台,以提供“互联网+基础教育”的基本思维、方法、技能、标准。

  1.社会机构提供技术建设教师教育教学研究平台,为教师提供“AI助教”,配置涵盖教育教学全流程的智能工具,结合教学进度精准推送数字教材、教案、题库、课件资源。提供在线教研磨课系统,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个性化训练教师教学能力,加速教师成长,减轻师生教与学过重负担。建设教师课堂,开展智能化、数字化、实时在线、同期同步的教师网络培训。

  2.政府和学校匹配教师教学平台所需的数字教材、教案、题库、课件资源。建立自适应、菜单式、个性化的教师培训学习体验空间,引入前沿技术支持的实物情景和实训操作等培训资源。推动教师应用网络学习空间、教师工作坊、研修社区打造“技术创新课堂”。

  3.继续实施北京市中学教师开放型在线辅导计划,组织优秀教师为学生提供精准化、个性化、多样化的在线教育服务供给。

  4.实施北京市中小学教师开放型在线研修计划,深化教师研修模式改革和创新,发挥骨干教师辐射作用,建立线上线下混合的研修模式,为教师提供个性化在线服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5.构建学生智学平台和教师教学研究平台的联动机制,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进行学情分析、教学设计、学法指导和学业评价等能力。

  (六)构建学生评价平台

  构建新型开放型学生评价平台,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切实增强精准评价学生能力。

  1.强化过程评价,构建小初高一体化综合评价体系,围绕核心素养研制系列评价指标,利用人工智能、5G、大数据技术采集学生成长各阶段标志性事件作为评价素材,形成学生学习发展动态全面精准画像。

  2.通过自我评价引导学生个性发展,发现学生潜能特长,引导学生成长为最好的自己。实现教育评价时空连续、空间全域、维度全面、主体多样、方法便捷,每阶段学生自评画像为下一阶段学生发展提供精准指导。

  3.借鉴国际先进评价理念,在社会、艺术、体育、阅读、科学、数学、劳动等不同素养领域探索分级评价体系。

  (七)构建管理服务平台

  为教育行政决策提供教育教学多主体、多场景、多维度实时动态大数据,用于动态监控学校运行、实施扁平化管理,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1.提供师生服务功能,支持教师申请教学资源、组织教学活动,支持学生选课学习、获取发展指导、使用学校设施,申请学习成绩记录认定。

  2.提供家长服务功能,支持家长沟通学校、交流经验、获取教学安排、掌握学生发展动态。

  3.提供社会服务功能,支持社会机构参与协同育人,支持社会产品服务的准入认证、智能合约、信用管理和绩效评价等。

  (八)建立多主体合作研究交流机制

  1.设立“互联网+基础教育”论坛,搭建政府、学校、企业、社会、科研机构高水平交流平台,凝聚共识,促进合作,发布成果,每年组织国际峰会,协同GES未来教育大会等活动,形成统一品牌效应。

  2.每年发布“互联网+基础教育”研究指南,鼓励社会申报,给予经费资助,支持关键节点、核心技术研究,推广重大成果。

  (九)建立学校应用场景有序开放机制

  1.依托试点学校和市级统筹校作为实践基地,打开校门,鼓励开展社会机构先进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应用试点,推动先进技术高效赋能教育,促进传统教育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变。

  2.使社会机构拥有良好实践环境升级迭代产品和服务,激活教育系统内分散沉淀的优质教育资源。

  (十)建立面向社会机构的开放清单管理机制

  引导社会机构集中技术优势攻关教育改革关键环节和核心场景,强弱项补短板,提供数字化智能化教育产品。

  1.先进可靠的教育教学专业平台;

  2.适用各环节应用场景的教学工具和资源服务,包括数字化教材、图书、教案、学案、实验、评测等;符合规范的素质教育课程资源;

  3.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的第三方教育评价服务;

  4.运用5G、高清视频、边缘计算、物联网技术,改造黑板、摄像头、各类教学仪器设备形成的智能化教育装备。

  (十一)加强对社会机构技术平台和资源内容的监管机制

  建立对社会机构产品和服务准入、退出标准和运行监测机制,强化监管。通过黑白名单、信用管理机制,激励社会机构合规经营。对于滥用技术侵犯隐私、破坏网络安全的社会机构禁止进入校园。对于内容超标超纲、应试色彩浓重的社会机构加强引导,督促整改。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推广成果机制。将社会机构开发、经实践检验的优质教育产品,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推广使用。

  (十二)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成果推广机制

  建立智能合约系统,自动为有需要学校订购适合教育产品。按照凡进必审、达标即进、计量付费原则,建立推荐教育产品资源库。构建先进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应用推进机制,激励区域、学校、教师应用先进技术成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育人质量。建立先进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应用的标准体系,将智能教育装备纳入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三、工作推进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成立“互联网+基础教育”工作专班,牵头组织实施和运行保障。

  二是强化师资保障。鼓励骨干教师积极投身“互联网+基础教育”试验实践,参与和贡献情况纳入教师绩效考核,与评优评先挂钩。

  三是统筹五新举措。将“互联网+基础教育”纳入全市加快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五新)整体设计实施。按照新基建部署,建设北京教育云,承载落地“3+4+5”新场景,实现教育新样态,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新动能。

  四是坚持试点带动。在全市遴选一批优质社会机构开展合作,在各区遴选一批有意愿有基础学校作为“互联网+基础教育”试验校,由各区申报探索方向和试验方案,市级统筹指导推进,试验成果成熟后逐步向全市推广。

  五是创新经费投入方式。由政府和社会机构共同投入支持“互联网+基础教育”发展,财政经费支持在试验学校开展教育新场景研究应用。社会机构投资推进技术、平台产品服务的研发使用、迭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