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2018-2022年)》已经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 》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网络安全责任,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组织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领导,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网络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建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统筹协调的领导体制机制。完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的规章制度,制订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网络安全保障常态化、日常化。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网络安全技术防范,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16.开展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加强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建立教育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加强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技术监测、预警和态势分析,逐步实现对全区重点教育网站的全覆盖监测。建立完善教育系统内网络安全通报和检查整改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扫描和风险评估,及时修补安全漏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教育厅重点组织制定自治区教育信息化宏观政策,针对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和不同地区发展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制定标准规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教育信息化工作领导体制,明确行政职能部门,建立以业务部门为主导,以专业技术部门为支撑的多部门协同推进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各级各类学校应普遍施行由校领导担任首席信息官(CIO)的制度,并明确责任部门,全面统筹学校信息化的规划与发展。强化教育信息化督导评估,将教育信息化纳入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考核评估工作。开展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第三方评测,定期发布教育信息化发展报告,提升教育信息化发展效益。
(二)多元投入,完善保障。
各地要切实落实国家关于财政教育经费可用于购买信息化资源和服务的政策,建立和完善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与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一般公共预算各项教育资金的统筹和使用,加大财政对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支持力度。要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的作用,为推进教育信息化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空间,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提供优质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实现多元投入、协同推进。
(三)试点引领,总结推广。
各地要始终坚持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的推进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区域教育信息化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工作,总结提炼先进经验与典型模式。充分发挥相关专业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等作用,建立信息技术交流及信息化应用推广平台,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教育化创新发展交流、研讨、培训以及典型应用的推广活动。要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长效宣传机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建设队伍,强化支撑。
建立自治区教育信息化咨询专家库。加强教育信息化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常态化信息化培训制度,形成一批业务骨干,打造一支经验丰富、素质优良、人员稳定的技术支撑队伍。建立健全“以县为主”的市县区域教育信息化运维和技术支持服务体系,保障教育信息化管理和应用工作顺利开展。